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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召开相关新闻发布会
作者:赣州人大 发布时间:2024-11-20 11:15:28

  《赣州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9月26日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19日,我市召开有关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制定的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俭生、市政府副市长陈阳山等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指出,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提高民生品质行动,持续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全市停车场规模持续扩大,管理服务不断规范,停车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我们仍然面临“停车难、停车乱”的现实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立法,制定出台《赣州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我市机动车停车治理难题,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市扎实推进依法治市的又一重要成果。通过条例的有效实施,必将进一步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